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违约金约定过高 法院不一定支持

安阳房天下  作者:laogong  2018-12-03 14:56

[摘要] 因银行按揭批不下来,没能力全额付房款,周先生就把房子转让给谢先生。为解除购房合同,周先生和谢先生签订了协议,约定支付20万元违约金。谢先生多次催讨,周先生都不理会。 法院适当调低了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双方《协议书》中既约定了履约损失20万元,又约定了被告未按时支付约定款项50万元(已包括履约

银行按揭批不下来,没能力全额付房款,周先生就把房子转让给谢先生。不过,家人得知后,不同意转让房产。为解除购房合同,周先生和谢先生签订了协议,约定支付20万元违约金。但过后,周先生认为违约金过高,于是双方起了纠纷。近日,法院判决周先生违约,但酌情调低了违约金。

违约金约定过高起纠纷

银行按揭批不下来,2013年年底,周先生把名下的房产卖给谢先生。双方签订了《房产买卖协议》,约定房产总价为130多万元。在协议签订的当天,按约定,谢先生支付了30万元定金,同时该协议对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

不过,由于周先生家人反对出售房产,在2014年1月初,周先生就和谢先生协商解除购房合同。经过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谢先生同意解除合同,但约定周先生承担违约责任,在限期内返还30万元购房定金,并支付20万元损失。协议还约定,如果周先生没有在限期内支付上述款项,则应按照50万元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协议签订后,周先生仅仅支付人民币40万元。剩下10万,超过双方约定的期限还未支付。谢先生多次催讨,周先生都不理会。谢先生把周先生告上法院,要求周先生立即支付1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0万元。

对此,周先生辩称,从签订合同到解除合同,前后不到1个月的时间,虽然违约对谢先生造成了损失,但仅仅经过几天的时间,原告的损失是可以衡量的,认为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显失公平,请求法院对20万元损失及20%违约金予以降低。

法院适当调低了违约金

经法院审理,双方《协议书》中既约定了履约损失20万元,又约定了被告未按时支付约定款项50万元(已包括履约损失金在内)的违约金。法院认为,上述约定明显过高,而原告并未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的情况,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及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违约责任,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法院对双方约定的履约损失20万元予以支持,对于未按时支付约定款项的违约金10万元不予支持。判定被告应当再向原告支付余下的未按时支付的约定款项10万元。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