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购房者就收到了一个好消息!17日下午,央行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月21日起,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现行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
现行制度什么样?
1996年以来,我国遵循“低来低去、保本微利”的原则,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按照归集时间区分利率档次,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的分别按活期存款和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计息,目前分别为0.35%和1.10%。
新政策有哪些变化?
此次调整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将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目前为1.50%。也就是说,你当年缴存的公积金的率提高了4倍多,上年转结的余额的率则提高了近40%。
调整后可以获得多少稳定?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职工A每个月从工资中提取出200元缴纳公积金,这个时候单位也会支付200元公积金。一年下来,职工自己缴付了2400元,单位为其代缴了2400元,共缴付的公积金为400*12即4800元。
1、如果按照过去活期存款的利率计算,即0.35%的利率计算,这个时候利息为4800*0.35%即16.8元。
2、如果按照三个月存款利率1.10%计算,则利息为52.8元。
3、如果按照目前新政策下的1.50%的年利率计算,则为72元。
这个时候可以计算相应的率。在三种不同的利率下,相当于职工A用2400元分别获得了16.8元、52.8元和72元的。这个时候相应的年化率为0.7%、2.2%和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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