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9月18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尚未接到正式通知,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还和以前一样,可以正常开具“单身证明”。
原标题:“单身证明”,我市暂可开具
近期,民政部新下发的通知规定,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公证事项外,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单身证明”,北京市已开始实施。9月18日,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我市尚未接到正式通知,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还和以前一样,可以正常开具“单身证明”。
当日上午,在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正在为市民王女士办理“单身证明”手续。王女士说,她现在住在殷都区枫林水郡小区,但因为户口还在北关区,所以需要来北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开具一份“单身证明”。“因为打算买房,所以需要开‘单身证明’,但手续办理起来并不麻烦。”王女士说。工作人员介绍,来开具“单身证明”的市民已越来越多,涉及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买房买车贷款、户口迁移、出国、低保、申请经济适用房、人才住房津贴等都要出具“单身证明”或结婚证。“目前每天有二三十人开具‘单身证明’,大多数是为了买房或买车办理贷款。”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办理“单身证明”的手续是比较简单的,市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经查证,无婚姻登记记录就可以办理“单身证明”,如果离异,则需要再带上。
“‘单身证明’是市民对有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简称,全称为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相关负责人给出了这样的解释。对于现在还能否在婚姻登记处开具“单身证明”,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暂时未接到正式通知,各县(市)区婚姻登记处还和以前一样,正常为市民开具“单身证明”。
“事实上‘单身证明’与是否‘单身’不是一回事。”在采访中,很多市民表示,既然民政部已下发通知,要求不再开具“单身证明”,也就意味着“单身证明”具有不必要性,由此呼吁相关单位早日取消开具“单身证明”的要求。
那么,在取消该项业务后,应该由哪个部门负责开具“单身证明”?我市民政部门表示,按照民政部官方微博给出的解释,今后部门和部门之间将直接核对信息,无须群众往返奔波,但具体如何办理还要再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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